四部门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冠病毒疫苗产品清单


发布日期:2021-06-25 阅读次数:11626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


本报北京讯 (记者落楠) 6月22日,商务部、工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的公告》,将4款经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市注册申请的疫苗产品列入“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中国企业研发生产)”,并表示,清单将根据国家药监局审批上市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此次被列入清单的4款产品为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 o细胞)、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 o细胞)、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Ver o细胞)。据国家药监局网站信息,这4款产品的首个品规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5日和2021年2月25日获批,目前共有10个批准文号。

此外,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新冠病毒疫苗分别在今年5月初和6月初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紧急使用清单,获得向世界卫生组织主导的“新冠疫苗实施计划”(COVAX)提供疫苗的“入场券”,有望进一步得到推广,在全球“战疫”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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