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公布两起“铁拳”行动药械安全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10-12 阅读次数:2499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摘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校园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等专项整治,立足保民生、稳市场、维秩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日前,崆峒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两起药械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


  平凉市崆峒区某诊所销售使用劣药案


  2022年6月28日,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崆峒区某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存在销售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中药粉剂、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尼可刹米注射液、盐酸异丙嗪注射液等药品的行为,且当事人未对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进行标记或提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项、第五项的相关规定。2022年8月8日,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销售使用的药品,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平凉市崆峒区某口腔门诊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2年6月2日,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崆峒区某口腔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门诊部存在使用超过有效期的钛镍合金牙齿矫形丝、福康森止血海绵、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等医疗器械的行为以及不合格医疗器械与合格医疗器械混放现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2022年8月8日,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丁怡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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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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