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中药保护品种的公告(延长保护期第4号)(2020年 第126号)


发布日期:2020-11-18 阅读次数:351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要: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的委员审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对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药厂生产的治咳川贝枇杷滴丸、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葛酮通络胶囊共2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2级保护,其保护期限、保护品种编号分别为2020年11月06日—2026年06月20日、ZYB20720200080以及2020年11月06日—2026年12月20日、ZYB20720200090。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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